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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观点
新常态并不意味着经济增速一路下行
全国政协委员 刘树成

2015-03-12  来源:人民政协报

到2020年,按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的要求,在2011年至2014年已有基础上,从2015年起城镇居民人均收入需年均增长6.7%。完成这个目标,需要付出更大的智慧。

 

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财政收入增长8.6%,为1992年以来,即23年来首次进入个位数增长。因此,要实现上述目标,建议改革宏观调控思维方式,由守住下限,到把握中线。

 

近年来,宏观调控形成了一个循环圈,如果这种循环圈继续下去,宏观调控就要年年打“下限保卫战”。实际上,所谓经济运行的合理区间,包括下限、上限和中线。宏观调控只守下限是被动的,与其守住下限,不如把握中线。把握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中线,可使宏观调控上下都有回旋余地,而且可以充分利用目前距离通货膨胀上限还留有的空间,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

 

对此,首先一定要厘清认识:新常态并不意味着经济增速一路下行。如果说“赶超型国家的经济发展在经历一段高速增长之后,其增长速度会下台阶,这是客观规律”,那么这种说法没错。但如果说这个“下台阶”一定是“大幅度”下台阶,或一定是长时间一路下行,那么这种说法并非客观规律。特别是从我国是一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这一基本国情出发,我国经济具有巨大韧性、潜力和回旋余地,未来发展空间还很大。在新常态下,经济增长从高速转向中高速,我们要主动适应新常态,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到更加重要位置,但这并不意味着要使经济增速一路下行。

 

对于具体改革宏观调控工作方式,需要从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更高层面,也就是从中长期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层面来解决。把目前短期的、应急式的项目应对办法,改革为构建中长期经济发展的新棋局,采用具有中长期持久推动力量的总体应对办法。

 

2014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的三大国家战略,即重点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要把年度、季度宏观调控措施,与三大国家战略的实施紧密结合。确定好三大国家战略到2020年及其后实施的时间表、路线图,并将它们具体化和精细化地逐一分解,分解为当前各年度、各季度可操作和可检查的措施,相互衔接、相互配套地实施。

 

鉴于历史的经验教训,在实施中,要牢记“四个不能”:不能急于求成,不能一哄而起,不能盲目追求速度,不能低水平竞争。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对历史负责的精神,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