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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独特协商广泛责任重大
——委员热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

2015-03-11  来源:人民政协报

10日,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的政协委员在各小组讨论《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委员们对这一指导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充满期待。

 

协商民主可集中最广泛的民意

 

倪邦文委员:《意见》本身代表着一种制度考虑,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体现。治理体系更多地体现于制度安排层面,治理能力更多地体现为执行层面,《意见》显然是两者具体的部署。协商民主建设体现了“三个自信”,在我们国家,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共存,是宽容、大度和自信的表现,我们应更加努力,积极探索符合中国实际的模式。《意见》中提及政府、人民团体、基层等各个层面的协商,表明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与群众路线的紧密结合,体现了不同群体的利益。把最广泛的意见集中,可以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

 

许树强委员:俞正声主席作的政协常委会报告中贯彻了两条红线:一是今后如何贯彻和落实“四个全面”;二是如何贯彻落实《意见》。谈及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许树强有两个直观的印象,首先是政府层面的协商机制非常畅通。去年,我国防控埃博拉的过程中,多个部委联合办公,我参与了其中的工作,还有很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专家参与了协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这让我感觉到,协商已成为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举措,它的针对性与广泛性在加强。

 

把协商民主这一重要制度运用好

 

武献华委员:俞正声主席作的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中,用了较大篇幅专门讲到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出台后,全国政协要制定专门的具体实施方法,并进一步明确政协的协商内容、形式、程序和成果运用等,因此,我们相信各级政协委员能够在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要真正把协商民主做好,从政协委员的角度来讲,必须具备四个条件:第一,委员要知情。首先委员要对他要发表意见的这个问题进行了解,包括此项问题的有关政策和现状。第二,委员要深入实际,了解具体情况。第三,委员要敢于直言,要说真话。第四,要提倡委员有专业水平。这几个方面都具备了,参政议政和民主协商才会有高质量。

 

田惠光委员:如何把协商民主这一重要制度运用好,如何在协商民主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我认为一是制度建设,比如双周协商会、常委会的专题协商会等都在推进,但是这些方式本身都需要制度来保证、来规范。对于协商什么、什么时候协商、谁来协商、怎么协商、怎么处理协商结果等基本问题,要有事先的约定,这就必须从制度建设入手,并不断地完善;其次是要充分发挥界别的作用,调动各界人士参政议政的积极性,这对于履行政协职能至关重要。政协界别虽然构成多元,但“和而不同”,所以要抓住界别这一最具潜力的要素,注重释放界别履职潜能,为界别参政议政提供良好保障;三是要提高协商民主实效,因为提高协商质量,增强协商实效,力求协商管用有用,是推进协商民主的本质要求,政协协商有别于“论坛”,所以政协协商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意见建议的质量和采纳上;最后是要创新工作方法,调动委员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

 

民主党派在政党协商中担负重要责任

 

傅惠民委员:在深入总结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协商合作丰富经验基础上,《意见》首次将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直接的政治协商明确为“政党协商”,摆在协商民主的突出位置,提出了加强政党协商的总体要求。这体现了政党协商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中的价值和地位,是多党合作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的最新成果。民主党派在提高政党协商水平中担负着重要责任,要充分发挥好协商民主的“对话”作用,着力推动协商民主中政党协商的深入开展。

 

怎样才能通过协商,来扩大政治参与,推进决策优化,整合社会力量,实现价值引领,促进政党和谐?我认为就是要加强协商民主建设,进一步讲关键是要提高协商民主的实效,不能流于形式,不仅要坚持问题为导向,还要坚持需求为导向,只有如此,才能有效推进政党协商,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注入强大动力。

 

李彬委员:《意见》对于民主党派提出要求,不论是政党协商、政协协商及人大协商,都涉及各民主党派参与协商。如何发挥好各民主党派的整体作用?如何发挥好各位社员的作用?尤其是如何发挥好各领域专家的作用?是我们要思考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将提升我们调查研究的能力及参与协商议题的质量。我认为,解决上述几个问题是下一步做好协商民主的主要工作,也是我们党派本身的工作。

 

找准题目对于提高协商成效非常关键,希望下一步在具体的细则制订过程中,将如何选择协商议题作为重点研究内容,规范议题选择要求,让大家仔细研究。

 

做好人民团体协商做群众的贴心人

 

庄聪生委员:《意见》专门用一个章节对认真做好人民团体协商提出具体要求,为人民团体开展协商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人民团体的高度重视。开展人民团体协商,最重要的任务就是组织引导所联系群众开展协商。要引导广大群众有序参与,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以制度化方式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一方面,要及时向所联系的群众通报重要决策事项;另一方面,要积极为群众参与协商开辟渠道、搭建平台,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发言权和监督权。

 

人民团体要通过协商民主建设,进一步发挥好人民团体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以直接联系群众为主要方式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一方面及时让人民群众了解党和政府的政策走向,一方面加强社情民意的分析研判,并定期向党委政府反映。

 

王东林委员:

 

让新闻媒体成为对话立交桥

 

如何“畅通民主渠道”,搭建好机制化、常态化的协商参与平台,“实现广泛有效的人民民主”,是协商民主制度和机制建设的重要课题。全国政协委员王东林在10日下午的小组讨论中提出,目前,除去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各类协商会议以及提案、大会发言、社情民意信息、专题报告等形式的,人民政协还应该搭建一座常规性、开放性的,与各级党政机关乃至社会沟通对话的信息立交桥。

 

王东林认为,这座信息桥梁的基本构成要素,一是以《人民政协报》为代表的人民政协和党派团体主办的主要报纸杂志和网站,二是党委机关报和其他主流媒体开设的反映政协和党派资政建言和民主监督的专版、专栏或节目。

 

“以《人民政协报》为代表的媒体,承担着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常规任务,新闻业务的一端是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的委员和党派团体,另一端应该是执政行政的各级党政机构,因此它们的主要读者对象,理应是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类政策研究机构的领导及其工作人员。两端有效对接,才能形成有效的传播活动,传播媒介才能实现它的存在价值。”王东林认为,如果“说话的一方”只能在一个封闭的内循环系统中,一厢情愿地自言自语自说自听,政协和党派团体协商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就难以充分发挥。

 

王东林建议,应尽快会同中央宣传主管部门甄选并确定适量政协和党派报刊与网站作为重点协商职能媒体,加强指导和支持力度,打造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实现广泛有效人民民主的主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