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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界:
谨防部门利益固化法律化

2015-03-10  来源:人民政协报

在施行15年之后,立法法终于首次大修,如何让这部“管法的法”成为依法治国的牢固基石,成为民盟界委员关注的重点。

 

“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行政化,这是在全面依法治国、倡导科学立法的当下最需要相关部门注意的问题,具有立法权的部门要谨慎使用好手中的权力,保证立法的科学性、公平性。”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文娅委员表示,自己最关心的是修订后的法律能够体现全民共同意志,而不是成为某些行政权力以法律形式固化的途径。同时,王文娅还提出,要谨防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对立法工作的干涉。

 

长期以来,部分行政立法存在由行政机关自行起草、自行制定、自行执行的问题,造成了一些由行政许可过滥、行政处罚失当引发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正当权益的行为,法律的公正和政府公信力受到损伤。倪慧芳委员同样认为,部门利益法制化将会成为妨害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毒瘤”,必须在修订《立法法》的过程中严格遵循科学立法的原则。“此次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赋予全国284个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允许其就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制定地方性法规,同样也要注意监督、保障这些地方立法的科学性和公正性,避免法律法规成为部门利益固化的‘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