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 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 大会发言

李谠委员代表民建中央:
化解产能过剩不搞“一刀切”

2015-03-10  来源:人民政协报

 

目前,我国在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钢铁和船舶五个方面产能过剩问题突出,特别是钢铁行业位居产能过剩的五大行业之首。从调研情况看,目前化解产能过剩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有:

 

淘汰落后产能从短期看对地方经济影响较大,主要体现在利税可能减少、就业压力增大;部分地方政府不顾产业调控政策和地方实际,不分对象主动为企业提供优惠政策。政府盲目干预导致资源错配,落后产能迁移到有优惠政策的地方,增加了淘汰难度;产能过剩行业普遍存在产业集中度低、企业规模小且分散的问题。在兼并重组中,企业退出渠道不畅,缺乏有效法律依据,跨地区、跨所有制重组难,税收负担重,企业职工安置难;创新能力不足,转型升级难度大。产品量大质低,低附加值产品过剩。

 

因此,建议:

 

建立科学的干部考核机制。建立科学考核的综合评价体系,对项目进行终身责任追究。设置能效、环境等指标,让地方政府真正摆脱“唯GDP论英雄”,促使落后产能加速退出。

 

实行“有保有压”的调控措施。化解产能过剩,不搞“一刀切”。对过剩产业的贷款需求,既不能不问情况一律关闭信贷闸门,也要避免助推新的产能过剩。对单位能耗高、环境污染重、产品质量低的落后产能,要坚决淘汰;对由于短期市场环境不好或结构性调整出现的阶段性产能过剩,通过市场调节和适时调控,推动结构转型。

 

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化解产能过剩,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取消各地各类差别政策,避免存在成本差异。减少事前审批,加大事中事后的监管问责。加大能耗、环保标准硬约束。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建立市场预警机制。

 

推动产能过剩行业兼并重组。尽快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打破市场分割和地区封锁,破除跨地区、跨所有制企业兼并重组的各项壁垒。

 

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和技术创新主体的作用。加大对高新技术的研发支持,培育一批技术优势和创新能力突出、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优秀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