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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
“有罪推定”意识亟待改变

2015-03-09  来源:人民政协报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今年提交的5件提案全部围绕法制建设主题。这当中,朱征夫最关注的是如何防止冤假错案的问题。

 

朱征夫指出,潜伏在司法人员心中的“有罪推定”意识,是产生冤假错案的根源。比如说,只要一抓到人,嫌疑犯就成了“罪犯”;只要嫌疑人一招供,办案机关感觉就算破了案;有些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嫌疑人在被抓第二天就面对电视镜头“认罪”或者“认错”。以上这些,都是“有罪推定”的表现。

 

“媒体和社会未审先判,公检法之间没有形成监督制约关系,法官的居中裁判地位受到干扰。假如不改变有罪推定的意识,冤案仍有发生的可能。”为此,朱征夫建议,避免把个别领导个别意见强加给司法机关;公检法之间要改变过去“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关系,一切应依据“审判中心主义”;司法机关应当保障律师的会见权、取证权、阅卷权,让律师充分发挥辩护作用;对于律师或当事人在法庭控诉侦查机关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收集证据的,法庭应及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展开法庭调查,对以非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

 

此外,朱征夫还呼吁,应改变以往一些有损当事人人格尊严的做法,如开庭时让当事人穿囚服、剃光头,法庭作庭审实况转播应当征求当事人同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