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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汤维建:
司法体制改革 找准“病灶”才能祛痼疾

2015-03-09  来源:人民政协报

“无论是‘呼格案’还是‘念斌案’,都是冤假错案的典型案例。这两个案件的平反,可以看出中央进行司法改革的坚定决心。”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冤假错案是司法不公的集中体现,造成冤假错案的因素主要有司法体制、司法人员和证据规则三个方面。

 

“司法体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司法的地方化和行政化两个方面。”汤维建表示,现在司法机关受地方的影响严重,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的问题。同时,公检法机关相互制约的机制不完善,缺乏有力监督。

 

“经过多年发展,现在司法人员虽然必须通过司法考试才能上岗。但是,司法考试往往局限于书面知识,缺乏实践。”汤维建说,这造成了司法人员伦理规范不健全,个人素养低,责任心不强,工作流于简单化。

 

证据是刑事诉讼的基石,是办案质量的保证。当前,我国诉讼制度和证据规则不健全,虽然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是,却不能切实发挥有效作用,而办案人员又过于依赖口供,不能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正是这些比较严重的证据问题,造成了冤假错案出现。”汤维建表示。

 

“这些问题反映出我国司法体制和机制还有很多地方有待完善,这也是中央重视的原因。”汤维建说,保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任务,“在依法、独立、公正这三者之间,独立又是关键中的关键。冤假错案大多因为‘奉命行事’,唯有确保司法机关能够依法独立司法,才能使得案件的公诉和审理不易受到地方干扰,从而确保案件公正审理。”

 

追求公正,提高审判质量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汤维建表示,除应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司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外,更应建立有利于法院和法官公正审案的机制和平台。

 

推进司法公开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部分。汤维建认为,在法律框架内,司法工作都应该在阳光下运行。“冤假错案是司法痼疾,司法公开有助于防范冤假错案。特别是发生了冤假错案后,对这些案件要正确面对,及时纠正,并采取有效的审判公开。这不但无损司法权威,反而会令司法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汤维建最后表示,只有具备明确的问题意识,摆出问题,查出病症,方能开出好的药方,司法体制改革才能一步一步扎实推进,最终获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