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 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 议政建言

全国政协委员马宗保:建议设立“国家公诉局”

2015-03-09  来源:人民政协报

“总结我国当下的刑事错案,基本特征是被告本身无罪但却被作出有罪判决。刑事审判控辩关系体制性失衡是我国目前刑事错案频繁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全国政协委员、宁夏大学回族研究院院长马宗保对此建议,将公诉机构从检察机关相对独立出来,单独设立“国家公诉局”。

 

马宗保分析说,我国检察机关是和法院平起平坐的司法机关,检察机关不仅是公诉机关,同时也是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中设定的对审判机关的审判行为的监督机关。这种体制设置的结果,造成了不应有的强势起诉权的后果,从制度层面打破了控辩应有的平衡机制。在审判体制构架中,也弱化了法院的审判权,使法院本能地倾向控方,从制度上造成法院不能公平裁量,导致有时辩方合理的辩护意见得不到采纳,进而滋生错案。

 

控辩双方应当是平等的博弈关系,解决错案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诉审体制构架的深层次原因。马宗保建议,将公诉机构从检察机关相对独立出来,比如建立相对独立的“国家公诉局”,不再以检察院的名义行使公诉权,而以“国家公诉局”行使公诉权。公诉局只是被检察院托管,不再赋予起诉局的法律监督权,这样形成控辩关系的平等,从而减少错案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