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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型民办学校呼唤“制度红利”
朱永新

2015-03-09  来源:人民政协报

由于政府设置过高的办学门槛,导致民办学校特别是小微型民办学校办校难问题较严重。

 

发展民办教育、允许营利性民办教育,应增加“制度供给”,释放“制度红利”,释放民间强大的教育热情,鼓励有教育理想、热爱教育的教育家办学。办学的根本是在教书育人。应放宽办学资格门槛,使教育制度和政策更为灵活和富有弹性,在“包容性增长”的概念中,接纳正在出现的多样化教育创新,从而改善教育创新的环境和土壤,方为教育改革的正解。

 

是否可以参考小微企业的做法对小微教育进行扶持?

 

将小微学校、微型幼儿园、在家上学合法化,鼓励更多的小微学校出现,不仅可以弥补公办学校在推动素质教育上的不足,满足家长选择性需求,还可以吸引大量就业。在释放民办学校活力的同时,加强对教师素质、课程内容方面的监督监管,防止虐

 

童、传播不良信息的违法事件发生。此外,开展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试行委托管理、契约式管理。可以在北上广这样具备条件的大城市先行试点:不改变学校的公办性质,政府全额拨款,由民间具备相应资格的教育家团体与教育局签订协议,确定办学理念和要达到的目标,同时在课程、人事、教师等方面给予学校较大的自主权,三年后验收,合格者继续签约,不合格者收回。

 

(作者系全国政协常委、民进中央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