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 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 议政建言

张雪委员:建立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付制度

2015-03-03  来源:人民政协报

本报讯(记者 解艳华)“我国0-6岁儿童多达1.3亿,而国家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在过去十年间维持在0.03%-0.05%之间,学前教育始终处于我国财政结构的最边缘,并有进一步边缘化的趋势。”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张雪接受记者采访时提供了一组数字。

 

张雪表示,201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未来三年要有明显提高。“然而迄今为止,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并没有在法律和政策层面明确学前教育财政性经费应占比例,学前教育财政经费在预算中没有单列,导致学前教育发展不能从根本上获得财政性教育经费保障和支持。”

 

据了解,目前欧盟国家的学前教育经费占其GDP的比重为0.5%,相当于我国的10倍。“匮乏的资金根本上难以支撑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目前学前教育出现的很多问题都是政府在学前教育事业的主体责任不明确,以至于学前教育市场化、产业化失灵和发展不均衡。”

 

为促进我国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张雪建议:

 

一、明确政府主体责任。政府应充分重视学前教育,承担起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主体责任,要对学前教育发展不均衡和市场化失灵问题进行有效干预,真正承担起投入主体的责任。

 

二、对学前教育财政投入进行预算单列。通过实行财政预算单列,明确学前教育经费财政投入比例,改变长期以来政府对学前教育投入“可投可不投,有钱多投,没钱少投,甚至有钱也不投”的随意性行政,确保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所需的各项经费落实到位。通过预算单列明确中央、省市、区县各级政府的投入比例,以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

 

三、加大各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加大对学前教育的公共财政投入,确保财政投入逐年增长,中央及省市各级财政对学前教育经费的投入占本级财政教育总经费的比例不低于3%至5%;建立幼儿园办园成本测算和生均公用经费拨付制度,公办园、民办园一视同仁,保障学前教育机构必要的办学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