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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家”好了,“大家”才能更好
——洪天慧委员建议由政府购买妇女儿童和家庭公共服务

2015-03-03  来源:人民政协报

“当前,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对妇女全面发展和儿童的优先发展以及传统的家庭功能带来巨大冲击,单亲家庭、空巢家庭、留守流动家庭、失独家庭大量涌现。所以,要想应对这些问题,就必须做好公共服务。”来自全国妇联的洪天慧委员一直很关注妇女儿童的权益保障问题。她表示自己今年关注的重点,就是希望国家能将妇女儿童和家庭公共服务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

 

据洪天慧委员介绍,目前,我国有8.8亿妇女儿童和4.3亿户家庭。虽然国家颁布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明确指出:要提高面向妇女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妇女儿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但2014年在财政部、民政部、工商总局印发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中,并未将妇女儿童家庭公共服务纳入购买内容及指导目录中。

 

“这非常不利于妇女儿童个性化、多元化需求的满足,也不利于凝聚社会组织力量,更好地服务妇女群众。”洪天慧委员说,近期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支持群团组织立足自身优势,以合适方式参与购买服务。所以,下一步,希望民政部、工商总局等部门在研究制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法律法规、发展规划、重大决策时,能够充分考虑妇女儿童等相关群体利益。同时,民政部门应将涉及妇女儿童和家庭的创业就业、心理疏导、大病救助、法律援助、居家养老等公共服务纳入购买内容及指导目录。

 

“妇女是推动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政策最终发生作用的重要结合点。所以,如果将妇女儿童和家庭面临的问题解决好,就等于解决了后顾之忧。这样,我们的社会也会发展得更好。”洪天慧委员最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