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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定好位工作做到位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4-11-26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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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求发

 

中共中央已经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提到了一个新的战略高度,必须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层面,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意义。湖南省政协对新时期地方政协工作进行了深刻的思考和积极的探索,明确了“准确定好位、履职不缺位、尽职不越位、工作做到位”的工作原则,改进履职方式,提高履职能力,增强履职实效,推动政协事业不断取得新的发展进步。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对新形势下的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人民政协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是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纲领性文献。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深刻把握讲话精神,按照新任务新要求谋划部署工作,推动政协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一、始终坚持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原则,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做好人民政协工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坚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这是各级政协组织、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必须时刻牢记和遵循的重要原则。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把握住这四条重要原则,就准确地把握了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确保人民政协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向前发展的根本保证。特别是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社会思想多元、诉求多样、矛盾多发,人民群众政治参与意识增强,我们既要畅通各界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又要善于在广泛协商中增进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改革的政治认同,使党的主张成为社会各界的自觉行动。

 

人民政协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协只有在党的全局工作中准确把握自己的性质定位,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我们一定要准确把握好政协的性质定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找准自己的方位。

 

团结和民主是政协工作的两大主题,我们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团结和民主这两大主题来开展。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汇聚起共襄伟业的强大力量。同时,要不断丰富民主形式,畅通民主渠道,有效组织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共商国是,推动实现广泛有效的人民民主。

 

二、准确把握协商民主的深刻内涵,切实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独特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我们要全面认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这一重大判断,深刻把握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这一基本定性,切实落实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这一战略任务。”这充分表明,中共中央已经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提到了一个新的战略高度,我们必须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的层面,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意义。

 

人民政协作为我国专门的协商机构,已经具备相对成熟的协商制度和完备的组织体系,必须担当起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这个责任,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为社会各个层面开展广泛多层制度化的协商作出表率。要切实发挥人民政协的组织优势,为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协民主协商、平等议事搭好平台,创造条件;切实发挥人民政协界别优势,动员和组织广大政协委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听群众真心话,做群众贴心人,把各界群众的意见诉求收集起来,反映上去,促进党委政府决策更合民意、更惠民生;切实发挥人民政协的制度优势,不断丰富协商形式,增加协商密度,积极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不断提高协商的水平和成效。

 

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还要正确把握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同其他协商形式的关系。一是把握好人大的选举民主与政协的协商民主的关系。人大的选举民主和政协的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这两种民主形式从制度层面讲是平行的,从操作层面讲是平等的,两者之间,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关系。只有把两种民主形式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既保障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又保障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中进行充分协商、广泛参与的权利;既体现多数人的利益,又兼顾少数人意见。

 

二是要避免将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理解为我国协商民主的唯一形式。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讲得非常明确,人民政协是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并不是协商民主的全部,不能简单地把协商民主和人民政协画等号。所以,在强调人民政协是我国发展协商民主的重要载体和实践形式的同时,还要积极研究和探索与其他协商民主形式的有机结合,从而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共同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形成推动民主政治发展和政治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

 

三、不断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努力提高政协工作科学化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人民政协要大力推进履职能力建设,并明确提出,人民政协要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提高政协履职能力,就是要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能力。十一届湖南省政协以来,我们对新时期地方政协工作进行了深刻的思考和积极的探索,提出了“忠实履职、奉献湖南”的工作理念,明确了“准确定好位、履职不缺位、尽职不越位、工作做到位”的工作原则和“履行职能更为主动、日常工作更加扎实、事业发展更具活力”的工作要求,不断改进履职方式,提高履职能力,增强履职实效,推动全省政协事业不断取得新的发展进步。在具体工作过程中,提高政协履职能力,关键是要提高政协工作“四化”水平。

 

一是政治协商要抓好程序化这个关键。中共中央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政协,要制定并组织实施协商年度工作计划。我们要按照中央要求,主动听取各方面意见,会同党委政府制定实施好协商年度工作计划,努力增强协商的计划性、计划的权威性和执行力。一年的协商工作都要根据计划来进行,协商什么内容,什么时候协商,协商的主体有哪些,都要作出清晰的安排,从而克服协商的随意性。要将党委、政府的年度工作重点,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特别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协商的重点,经多方协商讨论后提出协商计划,最后报党委批准实施。这样,协商计划就不仅仅体现了政协和各界人士的意愿,而且上升到了执政党的意志,更有权威,更能够得到各个方面的支持,协商的效果也会更好。计划制订好后,政协组织要提出落实年度协商计划的工作方案,安排专门力量组织实施。围绕协商计划,制定重点工作安排、重点调研方案等,根据进度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和提案办理协商。相关部门应当认真办理落实协商意见,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二是民主监督要不断提高组织化程度。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采取委派民主监督小组、民主评议、专项视察等形式,把政协的民主监督与党纪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其他监督方式相结合,把委员个人的监督行为上升为政协组织的监督行为,把分散的监督活动上升为集中的监督活动,把零星的、微观的批评意见上升为集成的、宏观的监督建议,才能有效地解决政协民主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增强民主监督实效。实践证明,政协民主监督的组织化程度越高,民主监督的力度就越强,社会影响力就越大,监督效果就越好。

 

三是参政议政成果转化要制度化。参政议政的成效主要体现在成果的转化上,关键是要将成果交办、办理、反馈、督办等各个环节,都用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使整个流程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比如,今年以来,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程序,为提案办理工作提供了基本的制度保证。省政协也出台了主席会议成员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制度,对一些社会影响大、人民群众关注度高、办理难度较大的提案,由省政协领导牵头负责,组织政协委员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重点督办。一些地方还出台了党政负责人领衔办理重点提案制度,提高了办理层次和落实的力度。这些做法,对促进参政议政成果的转化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四是政协组织自身建设要规范化。抓好自身建设,要做的工作很多,重点是充分发挥专委会的基础性作用、切实发挥界别优势和强化政协机关的服务保障作用。要把专委会联系协调的优势发挥好,使之成为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献计出力的重要场所,成为开展界别活动、联系界别委员、反映界别诉求的平台和渠道。人民政协是以界别为基础组成的,界别是政协产生、存在和发展的社会基础,是政协区别于其他组织最显著的特色,也是政协发挥作用的优势所在。通过界别的方式,将工作领域相同、专业相近的委员组织起来,开展各种形式的界别活动,把委员个体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能够增强履职实效,更好地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政协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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