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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政协跟踪重点提案办理
把城市后备应急水源建设放在重要位置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4-10-22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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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应当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把城市后备水源地、应急水源地建设放到与粮食安全生产同等重要的位置,以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的绝对安全。”9月29日,黑龙江省政协向省委、省政府报送的《对大中城市水源地建设视察情况的报告》中呼吁。

 

水资源短缺、水生态环境恶化等成为城市发展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尤为突出的是大中城市,一旦饮用水源受到污染或遭到破坏,势必造成社会恐慌,给城市生产生活带来难以预计的后果。今年省政协全会期间,徐飞鹏、周亚明等25位委员联名提出的《关于开展全省大中城市饮用水后备水源地建设的建议》被选定为省政协重点提案。为推进该重点提案的办理落实,省政协副主席郭晓华率领水源地建设情况视察组于8月中下旬先后赴哈尔滨、牡丹江、双鸭山、七台河、绥芬河等地进行了视察,与省水利厅、有关市县水利部门深入协商交流,了解梳理全省城市水源地建设、保护、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黑龙江省现有城市集中供水水源地193个,供水人口1216.73万人。部分城市建立了备用、应急水源,还有一些地区已着手开展后备水源规划和勘察工作。省里开展了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对全省县级以上城市水源地现状情况进行了调查,提出了32个城镇地下水后备水源建设方案。

 

“注重备用水源的多样性选择。”省政协建议应遵循因地制宜、优先使用地表水源的原则。应在探明地下水可采储量的基础上进行详细规划,并考虑在短时间内迅速形成产水能力的可行性。

 

省政协提出“建立由政府主导的协同管理机制。”建立由地方政府主导,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多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对现有水源地的保护,建立规范化的水源管理制度,使水源地管理和保护工作有据可依。针对存在的管理问题,省政协建议突出属地责任,各水源管理部门定期进行水源地巡查,及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加强对流动源的管理,监控运输风险,避免发生危险品运输车辆污染水源事故。

 

省政协建议结合省内外经验,在水源地保护区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强风险管理及应急能力建设,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结合实际编制应急供水预案,对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消除污染的应对措施以及应急供水等进行全面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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