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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抒委员呼吁:应制定和启动“环境和生态重建计划”

2014-03-11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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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湖泊、河流与海洋的脏水,频发的雾霾,农田土壤中积累的重金属和农药,堆积如山的城市垃圾,我们每天的生活不得不跟这些讨厌的污染物打交道。森林、湿地和原野大面积地消失,许多野生动物处于灭绝和生存危机之中,人们开始意识到这些事件的不良后果。城市里高楼林立,路面水泥沥青,城市人日常生活的大部分是乘坐汽车或地铁奔波,不得不让人们想念以前大自然的那片绿色和那份恬静。

 

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引发了人们对环境和生态问题的极大关注。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江苏省委副主委、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学院院长高抒认为,环境与生态重建需要一定的经济、社会条件,而今后国家应通过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这些条件的形成。相对于科技,经济发展阶段、社会管理水平和公众环境生态意识是更为重要的因素。、

 

■如何处理环保与发展的关系

 

经济发展要以资源使用为支撑,而资源使用必然改变环境、影响生态系统。许多人试图想出双赢的方式,但至今尚未得出圆满的答案。例如,学者们提出要计算“生态系统的产品和服务价值”,作为开发资源时进行生态补偿的依据。然而,目前的估算方法还有明显的不足之处,经常出现对价值的低估,以至于难以起到保护生态系统的作用。生态系统价值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变化的。盐沼湿地,过去人们认为是荒滩、盐碱地,不值钱,而现在绿色的盐沼值钱了,要修建湿地公园。那么,在“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计算上,是否要考虑这个因素?另外,生态系统所处的位置也很重要,上海市郊的天然湿地比边远地区的更加贵重。还有,如果要价太高,则会影响资源开发和经济发展。所以,保护与冲突的矛盾目前难以避免,需要寻求一个平衡点。

 

单纯以GDP为指标的经济是不合理的。GDP不仅有数量,也有质量问题。质量好坏如何区分?应该在考虑劳动和市场之外,再加上环境、生态和资源消耗因素,进而重新计算GDP。这个问题不解决,难以评价真实的经济水平,环境、生态保护就失去经济学依据。

 

■公众如何承担环保责任

 

公众对环境、生态保护的意愿目前还不够清晰,在社会层面上人们对环境、生态问题的产生原因和自己应尽的责任也缺乏主动了解的意识。环境、生态问题的产生是复杂的,既有自然因素,也有人为因素。例如,雾霾的形成与空气中的微粒有关。在自然环境中,微粒可来自裸露的地面;人类活动造成的微粒,如烟囱和汽车尾气,也是经常报道的。但是,人们容易忽视的一个因素是微粒的积累效应。城市里日复一日的粉尘堆积使处于活动状态的微粒越积越多,夜间沉降到地面,第二天又被搅动起来,进入空气。所以减小微粒浓度,不仅要减小来源,也要去除过去累计的部分。再如,餐桌上的浪费是一个经常提起的话题,但只说浪费的食物足够多少人吃一年,而实际情况要严重得多。我们生产的谷物、肉类,甚至料酒、酱油,无不以环境、生态为代价,浪费食物就是破坏环境、生态。人们随地扔垃圾、丢掉喝了一半的矿泉水,也是常见的不利于环境、生态的行为。所以,公众意识的提升十分重要,不能只是要求政府提供好环境、好生态,自己却没有相应的行动。在这个方面,社会公德的教育很重要,每个人都有保护环境和生态的观念,并转化为行动。

 

■如何看待环保“一票否决制”

 

对于环境、生态问题,官员的管理职责,最低限度应是按照法律和政策制定相应的制度并认真执行,较高的要求则是提出环境、生态有效保护的管理措施,对管辖区域内实施治理和修复。由于这个问题的复杂性,“环保一票否决”的提法是值得商榷的,管区内环境出问题,可能是多种因素的综合结果,归罪于某位官员不一定妥当。惩罚应仅限于上述最低限度的管理职责上的失职行为,不能以环境是否出现大问题为判据。对于任何一个环境,在治理完成之前总有暴发危机的可能,如果要因此而惩罚什么人,那么谁遭到否决谁不被否决岂不是“撞大运”?不称职的干部被罢免还好说,但对认真工作、有所作为的干部打击就太大了。可以说,这个办法不仅不能调动干部投身环保事业,相反会让人无所作为。真正调动人的积极性的措施,是对官员提出正面要求,选拔和任命有能力提出环境、生态有效保护的管理措施新想法的、实施有效治理和修复的人上岗,同时把环境、生态重建的进步而非现状,作为工作好坏的评价标准。

 

■怎样提高环保的立法和管理水平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今后环境、生态问题还将进一步突出。为了应对这一问题,国家应制定和启动“环境与生态重建计划”,在立法、规划、资金投入以及政府管理等方面推进问题的解决。在立法上,要补充、完善缺失的法律,目前已有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正在酝酿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今后还应制定洁净空气法等法律,使环境与生态重建有法可依。在规划上,对科学技术方法、与资源开发的关系、经济制度和考核指标、公众意愿、政府管理职责等进行全面梳理,提出具体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治理方案。通过规划,可以明确工作目标,并使环境和生态重建有路线图、时间表。在资金投入上,要明确资金的数额和来源,以及投入的平衡点。能够用于此项事业的资金应该是社会有能力提供的,并且经济上有潜在回报的,采用有效的管理手段达到环境与生态重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