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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小春委员呼吁扩大我国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

2014-03-11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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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2年底,我国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已达2930亿元。结余过多,支出渠道过窄,惠及参保人群人数过少,使用效率过低,严重降低了失业保险制度的功能发挥。

 

近年来,我国失业保险事业取得快速发展,无论参保人数还是覆盖率均取得较快增长,发挥了失业保险的基本职能。但是,据财政部数据,2012年失业保险收入1139亿元,支出450亿元。连年的收大于支,造成了失业保险基金滚动结存大幅增加。“基金累计结余过多,支出渠道过窄,惠及参保人群人数过少,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过低,严重降低了失业保险制度的功能发挥。”全国政协委员、民进山西省委主委卫小春指出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基金工作存在的一个大问题。

 

为什么我国失业保险基金会出现结余过多的现象,卫小春委员分析认为,根本原因在于收入和支出、供给与需求的严重失衡。“首先是缴费人群与需领取人群错位。”卫小春委员说,我国失业保险缴费主体是有稳定就业岗位的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这些群体基本不存在失业的风险。另一方面,领取失业保险金有着严格的门槛限制条件,一大批真正需要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在“体制外”的非正规就业群体,如农民工群体、企业下岗职工、大学毕业生等“新生失业群体”由于缺乏稳定的劳动关系、缴费时间短、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障碍、缴费不能随身携带等原因而不能受益。

 

其次是缴费率偏高。失业保险制度缴费率应秉承“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以及在政府、企业和个人三方负担的情况下坚持公平性和适度性。但各地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确定的费率均比较高,不仅增加了企业的负担,同时带动失业保险基金持续增长。“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失业保险基金给付范围过窄。”卫小春委员进一步解释道:按照规定,失业保险金功能定位主要是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这一规定不仅没有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的功能,还把一些有就业、再就业和创业需求的劳动者排除在外,客观上造成失业保险基金“有钱难花”的局面。

 

卫小春委员说,从理论上讲,失业保险是一种现收现付的制度,不同于养老保险,不需要长期的积累,应该随着经济形势和就业环境的压力相应地调整制度参数,尽量做到费尽所用。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因此,建议修改《失业保险条例》,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将促进就业方面的支出纳入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

 

除此之外,卫小春委员还提出一些具体建议: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提供免费职业技能鉴定;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提供一次免费创业培训,培训标准参照就业专项资金创业补贴标准;对曾参加失业保险,现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的失业人员,发放生活补贴,标准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一定比例确定;对小微企业招用失业人员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补贴,减轻小微企业创业成本;将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创业补贴等纳入支出范围;统一农村户籍职工和城镇户籍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的政策,切实保障农村户籍职工失业后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