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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川建委员谈企业发展应与环境和谐共存

2014-03-11  来源:人民政协报

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是每一个有良知的企业人必须具备的意识,保护好我们生活的环境,企业才能更好地发展。

 

“又是雾霾天!”眼下,雾霾成为大家最为关注的环保话题之一,作为企业掌舵人,全国政协委员冯川建告诉记者,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对企业来说,责任更为重大。

 

“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是每一个有良知的企业人必须具备的意识,保护好我们生活的环境,企业才能更好地发展。常有企业把不经过处理的污水直接排放到江河水中,这是非常可耻的行为。”冯川建表示,企业发展的前提是不可损害公共利益,只重眼前利益而轻环境保护的企业,根本谈不上“可持续发展”。

 

冯川建说,企业的发展与自然环境应该和谐共存,我在员工队伍中树立的意识就是保护自然环境,“因为自然环境没有了,企业赚再多钱也没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