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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中央建议:加速农业保险体制机制改革

2014-03-10  来源:人民政协报

长期以来,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经营采取商业化模式,导致弄虚作假、套取补贴等问题涌现。2012年国务院颁布的《农业保险条例》,虽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纠正,但农业保险的体制、机制、办法以及巨灾风险等许多重大问题并未解决。为此,民盟中央专门向今年两会提交提案,呼吁国家加速农业保险体制机制改革,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

 

民盟中央认为,农业保险是国家经济发展到现代阶段,政府给弱势基础产业建立的一项带有福利性质的风险保障制度,是运用保险机制但又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不同于商业化的灾害补偿制度。建议由国务院牵头研究设计农业保险改革实施方案,形成组织制度体系,逐步建立一套以法律法规为核心、以部门规章规范为基础、以行业指导标准为补充、以组织内控制度为依据的制度框架体系,并不断精细化。

 

民盟中央建议改革方案由农业部门主导、财政补贴支持、保监会监管、民政部门协作。农业保险要从商业保险中分离出来,把产业化农业发展和农村人财物以及责任风险的保障包括在内,一揽子设计,分出多种档次的保险产品和服务系列。“一要保本,二要给农民增加提高保险标准选择的空间,三要不断拓展农林牧渔保险领域。”民盟中央相关负责人表示。

 

民盟中央提出,要摆脱商业化就保险作保险的体制束缚,避除目前多家保险公司商业经营分割国家农业专项风险保障资金的弊端。“将生产救灾、土地调整、各种补贴、信贷投放等多项惠农措施与农业保险相结合,将农业、农机、渔业、林业技术推广应用等与保险保障事业发展相结合,最大限度地降低经营成本,增加补偿保障资金份额。”建议参照“新农合”做法,普及覆盖面,用互助合作保险的方式,组织农民参加,系统化地集中资金管理,确保“集千家之力解一家之难”。

 

此外,民盟中央还认为应当打破部门界限,避免方案设计陷入部门利益漩涡,成立国务院农业保险体制改革专家委员会,拨付专项经费,深入系统地开展方案研究和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