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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伟委员建议综合解决大龄孤残儿童成长之困

2014-03-09  来源:人民政协报

我国约有888.55万孤残儿童。正式备案的各类专业收治福利机构约有800多家。他们是少数中的少数,当中国社会老龄化的同时,他们长大了。全国政协委员刘文伟关注到这一少数群体,建议在社会体制改革进程中关注这些特殊孩子别样的“成长烦恼”。

 

“一般来说,当儿童福利院的孤残儿童年满18周岁就应该离开,或分流到社会福利院,或走向社会。但实际上,大部分情况下这些成年的孩子转入社会福利院的可能微乎其微。对于儿童福利院来说,仍要为其提供学习、培训的资金,仅靠财政拨款远远不够。而对于这些孩子来说,则面临就业、住房的压力。”

 

刘文伟委员说,201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但该《意见》是以全部孤儿群体为主体的指导性意见,相对于福利机构中的孤残大龄孩子来说,需要教育、就业、住房等相关管理部门联动,出台细化的方案。

 

刘文伟建议,首先要建立切实有效的分流制度,确保儿童福利院孤残大龄孩子成功转入社会福利院,并建立就学保障金,缓解福利机构就学资金压力。在住房保障机制方面,需要给他们降低申请和购买保障房的门槛,突破户口限制。最后,要注重建立孤残儿童就业激励机制,确保帮助他们百分百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