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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微微委员呼吁制定“好人法”

2014-03-09  来源:人民政协报

近年来,很多人谈“扶”色变,甚至把路边倒地不起者看成是“陷阱”,导致越来越多的民众从“扶与不扶”的犹豫逐渐倒向“不扶”的坚定。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全国政协委员李微微认为除了有道德上的原因,另一个重要的因素是法律对诬告救助者的人没有惩罚依据,为此,她呼吁加快制定出台“好人法”,填补法律上的空白,构建覆盖完整的法律体系。

 

李微微介绍说,早在1959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就制定了“好人法”,保护施救人利益。德国、瑞士、葡萄牙等国也都有类似规定。法国、埃及等国还对自身没有危险而怠于救助他人者给予惩罚。我国各省现在基本都设置了见义勇为奖励条例,但主要针对“不顾个人安危”与犯罪分子作斗争和抢险救灾的行为。对一般性的无偿施救人保护的地方立法,目前只有深圳去年制定的《救助人权益保护规定》。“现阶段我国非常需要制定一部‘好人法’,把怠于救助、勇于救助和诬告讹诈救助者的行为都收纳进去,让法律‘扶起’人心。”李微微说。

 

此外,李微微还表示,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当法律一时跟不上社会道德底线要求时,新闻媒体的作用和力量就显得尤为重要。然而遗憾的是,一些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从业人员,往往把“扶人被讹”等作为噱头或炒作看点,偏好于“制造”负面新闻,以获得更强的传播力,谋取一己之私利。为此,她建议新闻媒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过度消费”新闻无害化处理,及时引导社会主流意见,大力传播社会正能量,形成积极向上的社会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