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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中央建言“海上丝绸之路”建设

2014-03-06  来源:人民政协报

加强对“四小海”———渤海、黄海、东海、南海的实际控制力,稳步推进自主开发力度。扩大海洋经济战略视野,走向“四大洋”———太平洋、印度洋、大西洋、北冰洋,开发利用公海资源。

 

本报讯(记者廉维亮)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民盟中央认为,建设“海上丝绸之路”将会进一步拉近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的关系,对于打造中国-东盟合作升级版,助推我国海洋经济从目前近海开发走向深海发展,建立海洋大国的国际形象富有意义。

 

民盟中央在《关于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思路与重点的提案》中提出,国家应加强对“四小海”———渤海、黄海、东海、南海的实际控制力,稳步推进自主开发力度,坚决维护我国海洋政治权益、经济权益和海上安全等,待条件成熟时再与周边国家实施共同开发。同时,扩大海洋经济战略视野,走向“四大洋”——太平洋、印度洋、大西洋、北冰洋,开发利用公海资源。

 

“中国崛起引起多国在公海尤其是南太平洋、南极地区和北冰洋地区的涉足,企图抢在中国之前,先行开发。我们须高度重视,把握机遇,抓住公海开发先机。”民盟中央提醒。

 

“海上丝绸之路牵涉国家类型众多,情况复杂,不宜以单一方案面对众国。”民盟中央认为应当借助现有大学、社科院、研究中心等智库资源进行专题研究,依据相关国情确定“一国一制”方案,扩大与东盟各国的自贸区和共同市场建设。

 

“从我国海洋经济试点的情况看,以海岸带为载体的海洋传统产业仍处于绝对主体地位,而以深海资源开发为载体的高端新兴海洋产业发展明显不足,阻碍了我国走向深海大洋的能力。”民盟中央建议国家应从抓住深海油气、金属矿产、生物资源和可燃冰等深海资源开发入手,优先发展装备制造业、海上资源勘探、环境信息、特种安装和海上运输等服务业,以“海洋工程产业”创新,带动海洋经济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