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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淑玲委员:立法决策层面性别平等体现得还远远不够

2014-03-06  来源:人民政协报

“虽然我们讲男女平等已经讲了很多年,但在实际中,立法决策层面的性别平等体现得还远远不够。”作为妇联界别的委员,王淑玲一直非常关注女性权益的保障问题,在今年两会的小组讨论会上,她就重点介绍了自己准备提交的《关于建立国家级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委员会的建议》。

王淑玲介绍说,党的十八大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首次写入党代会报告;2013年王岐山代表党中央在中国妇女十一大的祝词中明确提出: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在立法决策中充分体现性别意识,使男女平等真正体现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这些都说明国家已经意识到推进男女平等的实现,对促进社会全面发展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建议在国家层面成立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委员会。”王淑玲说。

王淑玲表示,现在国际上已经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立了这样的机构,国内的上海、江苏、黑龙江等地也成立了类似机构,这些有益的探索都已经为在更高层次上成立相关机构积累了经验,提供了借鉴。(记者奚冬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