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政协提案承办单位与政协委员和群众的沟通,切实发挥提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北京市房山区政协近日出台《关于开展评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办法》。 《办法》规定,自今年起区政协将对提案承办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和综合评议,评议工作由主管副主席挂帅,政协提案委和区委、区政府督察室主要领导以及与提案办理相关联的部门负责人参与,并邀请部分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加。评议内容包括提案承办单位工作机制建立情况、提案办理程序规范情况、提案办理效果情况以及委员和群众对提案办理满意程度情况等。 (邱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