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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绍晔委员:残疾人和全国人民一起实现小康

2013-03-09  来源:人民政协报

中共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确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

残疾人目前实现收入倍增和小康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障碍。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发现以下三个问题尤为突出:残疾人总体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较大。未能实现充分就业是导致残疾人生活贫困的主要原因。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未能全面落实是残疾人生活贫困的又一重要原因。

残疾人普遍实现小康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残疾人普遍实现收入翻番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条件。建议:

(一)实现就业是提高残疾人经济收入的根本途径。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所有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能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替代安排残疾人就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应当认真研究确定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工作岗位,通过岗位预留、定向招录等方式安排残疾人就业,带动社会用人单位积极安排残疾人。有关部门对残疾人要开展就业培训。对农村残疾人扶持应当注重实效,在资金支持、技术培训、生产资料提供等方面采取切实可行的扶助措施。

(二)建立残疾人津贴制度是缩小收入差距的有效保障。建立残疾人津贴制度,直接提高残疾人收入,有助于缩减收入差距,改善残疾人的生活,使残疾人普遍受益。

(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的重要依托。各级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残疾人实现应保尽保,重度残疾人可以单独、全额享受低保。落实城乡社会保险重度残疾人参保费用由政府财政代缴政策,并进一步扩大该政策的覆盖范围,使非重度残疾人也可以享受相应政策优惠。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建立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统一指导意见,督促各地普遍建立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切实减轻重度残疾人的家庭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