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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志方委员:政府诚信是社会信用的“定盘星”

2013-03-09  来源:人民政协报

近些年来,社会诚信缺失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焦点。现实告诉我们,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为此建议:

一、切实转变作风过去我们经常看到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工作人员要事先踩点,当地政府要提前排练。在这种情况下,上级难以了解基层实情,群众也无法反映实际问题。值得庆幸的是,党中央及时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率先垂范,唤起了民众的希望和信心。作风建设重在落实、重在持之以恒,必须有配套措施、有硬性约束、有监督执行、有违规惩戒,特别是要对违规行为“零容忍”。

二、切实提高决策水平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是建设诚信政府的基础。如果决策本身不科学、不合理,就难免朝令夕改,无法执行。如果规定发布前能多做一些调研、多了解一些民意,经过科学的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就可以避免不合实际的规则出台,相关部门也就能够避免被动和受质疑。

三、勇于有过即改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情况错综复杂,给政府决策带来很大困难。有些事情即使尽心竭力去做,也难免会出差错。只要政府一心为公,即使出现失误,群众也能理解。所以,如果工作中出现失误,就应该坦坦荡荡地承认、改正,以实际行动表明人民政府是为人民、无私利、不虚荣、讲诚信的。

四、倡导诚信施政文化公务员队伍是诚信政府建设的主体。现在一些公务员只求官位,不讲官德,不诚信不守诺;一些官员台上大讲理想信念,台下却贪污腐败,既哄骗组织,又哄骗人民,何来施政诚信?因此,除了加强反腐败力度,还应当在公务员队伍中大力倡导诚信文化建设。

五、建立完善诚信监督机制建议各级纪委监察部门对政府诚信行使监督职责,把诚信纳入各级政府与公务员的政绩考评范围,建立失信惩戒体系、政府职能部门和公务人员失信举报平台,及时向公众通报失信案件,使失信者无所遁形并付出应有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