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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一军委员: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

2013-03-09  来源:新华网

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对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出了全面部署,这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在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中,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2006年中共中央颁发《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极大地促进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实践,各地政协做了不少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很好效果。积累了有益经验,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认识不够到位、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不够有力、载体不够丰富。为此建议:

一是增强协商意识。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精神,充分认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作用,党委要高度重视,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政协要积极主动,做到相向而行、共同推动,努力形成党委重视、政协主动、各方参与、社会支持的良好格局。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现在不少地方出台了关于政协政治协商的相关规定,但不够系统和综合,缺乏指导性。建议中央加强顶层设计,进行系统设计、统筹谋划,出台健全协商民主的指导意见,使协商民主的开展有章可依、有规可循。

三是强化执行落实。好的制度要靠好的作风来落实,必须强化执行力,确保制度落实到位。政协的协商制度不仅要写在纸上,更要体现在工作中,真正使制度运作起来,发挥作用。

四是积极探索实践。从理论与实践结合上,积极探索协商民主的实现形式。注重理论创新,进一步深化对协商民主内涵、要求、形式和规律的研究。推进工作创新,鼓励和支持各级政协大胆探索实践,不断丰富和拓展政协协商民主的方法途径和载体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