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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如春委员的发言:民营企业要当反腐倡廉促进派

2013-03-08  来源:人民政协报

民营经济已占据我国经济的“半壁河山”。我们民营企业既要在经济建设中作出贡献,也应在反腐倡廉中发挥作用。除了搞好企业内部的反腐倡廉之外,还要自觉抵制商业贿赂歪风,当好反腐倡廉促进派。

一、正视所谓“一个老板绊倒一群官员”的事实。所谓“一个老板绊倒一群官员”的说法,并不夸张。一些当官的把手中的权力作为自己捞钱的工具,而企业看重的则是他们手里掌握的“生杀大权”。为何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诸多领域频发贪污大案?根源就在于官员手里的权力太大,他的一句话可能让你一夜暴富,一个工程做下来可以赚得盆满钵满。所以老板们也就无所不用其极,千方百计投其所好,送金钱、送美女,可谓只有我们不敢想的,没有他们不敢做的。

二、深刻认识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增强反贿赂的自觉性。商业贿赂手段多样,名目繁多,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危害。一是商业贿赂从根本上扭曲了公平竞争的本质,背离了市场经济对公平交易的要求。二是商业贿赂行为已经成为孽生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的温床。三是商业贿赂造成价格扭曲,使企业经营成本增加,同时也导致国家和地方税收流失,使国家和集体蒙受巨大损失。商业贿赂危害社会、损害他人利益,同时也危害企业自身。若采用弄虚作假、行贿腐败的方式来发展一个企业,短期看对自己是福,但长期看对自己就是祸!

三、倡导诚信风气,树立良好形象。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应倡导“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坚决反对贿赂和不公平竞争,规范企业自身行为,加强企业廉洁教育,提高内部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四、担负起民营企业家应有的社会责任。衷心希望各行各业的民营企业都能从自身做起,以质量为本,以实力竞争。要正大光明地靠自身的实力来参与竞争,而不是挖空心思去行贿、去送礼、拉关系,应把精力都用在如何提高自身的实力上,把精力用在如何回报社会、践行自己的社会责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