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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呼吁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药品制假售假

2013-03-05  来源:新华社

屡上“黑名单”的假药为何仍能安然生存?

——代表委员呼吁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药品制假售假

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记者徐松 李斌 王博)广东、浙江、福建等地药监局坚持每季度对药品抽检结果在网上公告,而从2010年至今所公告的不合格产品中,有部分企业几乎每期都“榜上有名”,“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这样的企业还能安然生存呢?”谈起这些“罗生门”的事,全国人大代表、广西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韦飞燕仍然难抑愤怒。

“现在‘消’字号、‘健’字号产品冒充药品的现象十分普遍,几乎处于不可控的状态,而法律对此的界定依然模糊。”韦飞燕说。

2011年,韦飞燕组织人员走访了7192家终端药店,发现涉嫌销售非药冒充药品的药店有1909家,占调研药店总数的26.54%。2012年两会期间,她提交了《关于加大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建议》,得到了国家食药监局的重视,并通知各省区市药品管理部门查处。

“而一年多来,非药冒充药品的假药、正规生产企业生产的劣药在终端销售依然很普遍。”韦飞燕说,今年初,她又组织人员走访了37个地级市1315家药店,发现涉嫌销售假冒药品的有273家,在调研药店总数中占20.76%。

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兰州理工大学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制药工程系主任马建苹说:“(相关)法律法规我们是有的,主要是执行难或者执行不力。”马建苹认为,造成目前假药泛滥主要是在制造和流通环节上执法不力。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王宇表示,药品制假售假一旦在源头和执行上处置得力,将在短时间内见成效。

“与传染病或者环境问题不同,假药问题是纯粹的人祸。处置得力,没人敢干了,这一问题将迎刃而解。”王宇说。

2011年5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加大了对生产制售假药的处罚,制售假药可以入刑,对制售假药的打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但韦飞燕认为实际的执行力度很弱。

“本以为这是个重锤,预期会像查处‘酒驾’一样严厉,但其实不然。药品打假不像打击酒驾,公安部门一管到底,药品打假涉及药监、卫生、工商、公安部门,打假责任主体不明,难以形成合力,有的甚至相互推诿,各地执法力度也不一样,结果假药还是泛滥。”韦飞燕说。

假药认定的问题解决后,关键就是执行打假的问题,制度化才能保证有效的结果,因此相关部门应制定严厉的假药稽查制度,以确保对假药的打击力度。

马建苹建议,应从立法层面对药品市场进行规范,如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制售假药的行为从法律层面做出更严厉的制裁,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威慑;同时在具体执行和监管的过程中,注重实效,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在今年两会上,韦飞燕拟提出《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议案》,详细列出了10条修改建议,从完善法律入手,解决制售假劣药品处罚过轻、监管不严的问题,减少假劣药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危害。

“建议国家药监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工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联合打击假药制度,让假药的制造者和销售商暴露在阳光下无处遁形。”韦飞燕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