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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团支部建设的意见 青发(2010)1号

2012-05-02

 

团支部是团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团全部工作和建设的基础。大力加强团支部建设,活跃基层工作,是团完成各项任务的根本保证。为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和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机关团支部建设成为政治坚定、组织健全、职责明确、作用显著的坚强集体,以引领机关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四型”机关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团支部建设要按照“有班子、有活动、有作用”的标准,健全班子,经常组织形式多样、各有特色的活动,充分发挥团员模范作用,把支部建设成为青年核心。各支部每年至少要做到“三个一”,即上一次团课,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组织一次文体活动。

二、团支部的建立,要根据团的工作需要和团章规定的条件,以保证党组织对团组织的领导和团的系统管理、有利于正常开展团的各项活动、有利于团员青年在机关建设中发挥作用为原则,可以与行政组织对应,也可以打破行政组织的界限,实行条块结合。要不断扩大团组织对团员青年的有效覆盖。

三、团支部委员是基层团组织的中坚力量,是团的各项工作的执行者和落实者。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党放心、青年满意”的标准,按照团章规定的民主程序,将有热情、有能力、有亲和力、有凝聚力的优秀团员青年选拔为基层团干部。

四、团支部的主要工作是:(一)建立《团员花名册》,掌握团员的基本情况和数量变化。(二)按照规定收缴团费。(三)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四)评选优秀团员和对违纪团员的组织处理。(五)发展新团员,办理超龄离团,推优入党。(六)开展民主生活会。(七)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和文体活动。(八)宣传。

五、按照团章及有关规定,机关团委将当年收取团费总额的50%用于补贴团支部开展活动。团支部工作活跃有效、受到团员青年欢迎和好评,机关团委将予以活动经费奖励。

六、机关团委每年对团支部、团干部和团员青年个人进行一次评比和表彰,并将结果及时报告机关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