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关广大团员青年是建设“四型”机关的生力军,承担着重要的工作任务。佳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机关党委书记孙怀山同志关于“团组织要成为‘团员之家’、‘青年之家’,团干部要做‘良友’”的要求,进一步关心机关团员青年生活,现将有关工作重申如下。
一、机关各级团组织要关心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要注意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及时解答青年困惑,关注青年需求,反映青年意愿,维护青年合法权益。
二、机关各级团组织要关心团员青年的生活状况。团员青年生病时,团支部需及时关心和问候;团员青年住院就医时,机关团委和相应团组织负责同志需前往看望;团员青年遭遇突发困难时,机关各级团组织需及时帮助解决。要为家在北京的同志“锦上添花”,为漂在北京的同志“雪中送炭”。慰问和看望团员青年的经费由机关团委按规定列支。
三、机关各级团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将关心团员青年生活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开拓和利用好各方面资源,主动围绕团员青年的现实需求策划、组织活动。活动要突出实效,为团员青年身体健康、心情舒畅地工作、生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