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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璋:改革创新推进农村金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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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4 全国政协常委 李国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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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建设离不开和谐的城乡金融体系的支持。目前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滞后,已经成为制约统筹城乡发展的突出问题,具体表现在:国有商业银行基本上退出了农村;农发行业务范围十分有限;邮政储蓄是台只存不贷的"抽水机";农村信用社成为农村金融供给的主体,运行存在诸多困难,不能满足农村金融需求;农业保险体系严重缺失;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缺乏必要的政策引导与监管。 为此,我们建议:以优惠政策鼓励农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服务农村发展;试行国外已有成功经验的涉农贷款免税模式,鼓励银行在银监会允许范围内面向农村和农民开展较大数额的贷款业务;扶持专业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开展农民小额贷款担保服务;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强化支农职能;大力发展民间金融组织,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农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这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同时采取"宽进严管"措施,引导农村非正规金融与正规金融的"并轨"。 探索建立农业保险体系和农业灾害转移分摊机制。建议对商业性保险公司无力承担的保险范围,实行低费率和高补贴的政策;借鉴国外商业性保险公司的"农险"运作经验,引导商业性保险进入农村市场,建立政府和公司结合、基本保险和补充保险相结合的保险体系,降低涉农保险风险。对于地震、洪水等巨大自然灾害,建议试验区成立专门基金或者专业公司运作农业巨灾保险。 农村金融改革重点之一是解决农村的小额信贷问题。如果农民的宅基地和土地使用权可抵押,农民融资难问题将得到改善。从全国范围看,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现在放开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和抵押条件尚不成熟,但是作为试验区的成渝地区已先行试点。今年3月,全国首个农村产权流转担保公司在成都成立,由此开启了成都农民宅基地、农村房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试点。建议及时总结,为全国范围内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拓展新农村建设融资渠道积累经验。 | |
| 来源:人民政协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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