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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2000万“失地农民”找份活儿?
2003-03-11

  来自重庆的张明梁代表来京开会前调查发现,有一个镇
的几万农民土地被征用后,没有任何社会保障。不少人找不到工作,
还在靠仅有的那点土地征用款过日子。“这些钱总要花完的,他们以
后的生计怎么办?谁给他们找份工作?”
  在东部沿海省份,随着现代化、城镇化步伐加快,“失地农民”
的生计问题更加突出。因征地而引发的上访事件已位居农村各类上访
的前列。人大代表提供的某省抽样调查表明,在被调查的455户“失
地农民”中,被安排就业的只占总人数的1.1%,参加养老保险和医
疗保险的也分别只有6.2%和8.1%。“这部分人群的现状是:打工没
人要,经营无门路,办厂缺本钱,就业难度大。”浙江衢州市农科所
所长汪惠芳代表说,“特别是那些年龄偏大、文化不高、没有什么技
能的纯农业户,他们失去土地后的日子非常令人担忧。”
  政协委员段应碧说:“农民失去了土地就失去了最根本的就业岗
位,在其它工作岗位上的竞争一般又都处于弱势。找不到工作,基本
生活就难保障。今后的生活,忧!忧!忧!”据了解,我国目前“失
地农民”的数量超过2000万人,而随着农村城镇化的推进,这支队伍
的人数还会不断增加。
  “必须尽快研究‘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姚克代表
说,“失地农民”如同城市的下岗工人,政府有责任把他们安置好。
他认为,“失地农民”基本上是为了城市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而让
出赖以生存的土地的,他们已经做出了贡献,必须善待他们。“如果
越来越多的‘失地农民’生计恶化,势必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张明梁代表提出,就业是失地农民最好的保障。他建议政府规定
从土地出让金中划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
为他们再就业创造条件、提供机会。他还认为,农村土地的出让必须
防止“暗箱操作”,地价要公开竞标,农民的利益不能受损。土地出
让金中留在村集体的那一块也应该加强管理,不能糊里糊涂就变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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