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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对政协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0163号、2786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中央、谢丽娟委员;
“关于加大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力度的建议案”收悉。现答复 如下;
我国政府十分重视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于1996年建立了国 务院领导同志担任组长,30多个部委主要负责问志组成的国务院 防治艾滋病性病协调会议制度,制订并下发国家有关部委局(团体)
艾滋病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工作职责。几年来。在国务院的领导 下,各部委局密切配合,在艾滋病监测、检测、宣传教育、干预等方面 开展了一定的工作。今年,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的情况,国务院调
整了国务院防治艾滋病性病协调会议制度成员,李岚清副总理任组 长。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的艾滋病性病预防和控制工作,1998年, 国务院印发《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报
(以下简称《规划》),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规划要求,结合实 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计划和实施方案湖入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总体规划。要高度重视艾滋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切实加强领
导,落实各项防治措施,保证规划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据统计, 目前已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了政府领导牵头、多部门组 成的省级艾滋病性病防治协调会议制度。政府领导重视、多部门配
合,全社会参与的局面正在逐步形成和发展。
提高艾滋病性病检测、监测工作质量,快速、及时地了解和掌握 我国艾滋病、性病流行情况和发展趋势,也是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 中的重要内容。《艾滋病检测工作规范》已制订下发,《艾滋病监测
工作规范》、《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规范》正在制定中,争取尽快下 发。
在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方面,近几年有了一定的增长。1996年 中央设立了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据调查,15个省设立了专项防治 经费,18个省在每年的卫生防病经费中列有艾滋病的预算,对全国
艾滋病防治工作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但是,与我国艾滋病预防 与控制工作中的需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只有建立起以政府投入 为主的筹资和保障机制,才能保证艾滋病防治规划的实施及防治工
作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将根据李岚清副总理前不久在国务院防治 艾滋病性病协调会议上要求加大艾滋病防治工作投入的讲话精神 和实施《规划》的需要,进一步动员各级政府加大艾滋病性病防治工
作的投入,保证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宣传教育是我国艾滋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主要策略,几年来, 卫生部与中宣部、广电总局密切配合,充分动员大众媒介和广大卫 生工作者,针对不同人群,采取经常性与突击性相结合的工作方式
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每年12月1日“世界艾滋病防治宣 传日”前后的一个月时间内,形成一个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的高 潮。为了进一步推动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1998年卫生部、中宣部
等九个部委共同下发了《预防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原则》,卫生部组 织制订了《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知识要点》,1999年和2000年,在中
央电视台和地方主要电视台分别播出了四部公益广告。各有关部 门也结合本部门的特点,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如教育 部已将性病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到中小学生的健康教育课程中,铁
道部门利用火车站和列车作为窗口,向广大旅客宣传艾滋病性病防 治知识,妇联利用妇女活动,对妇女开展健康教育,都取得了一定的 成绩。今后,我部将按照《规划》的要求,继续与有关部门一道,利用
覆盖面广、群众喜闻乐见的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进行宣传教育活 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争取在短时间内迅速普及艾滋病 防治知识,营造一个有利于艾滋病预防和控制的社会氛围。
我们将继续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血液 制品管理条例》,积极宣传、推广无偿献血,公安、工商部门一道严厉 打击非法采供血活动,保证血液安全。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和
协调,宣传。贯彻《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管理意见》,保 证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合法权益。性病诊疗市场混乱 是目前性病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引起了卫生部的高度重视,并
已纳入卫生部2000年重点工作。目前《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规范》 正在制订中,争取在本年内下发,我们将以《性病艾滋病防治规范》 作为标准,加强性病诊疗市场管理,规范性病诊疗行为,加大执法力
度,打击非法行医,力争在短期内扭转性病诊疗市场混乱的局面。
感谢您们对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年五月十七曰
联系单位及电话:卫生部办公厅 68792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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