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日打破行政垄断“坚冰”

日期:2007-03-14

  本报讯 (记者 顾书亮 李昕)“除了垄断行业以外,还有另一种垄断急需要关注,这就是隐性行政垄断——行政机关和公共组织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或者变相限定单位和个人只能经营、购买、使用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全国政协委员郝如玉近日提出,要加快《反垄断法》立法,打破行政垄断的“坚冰”。
  “行政性垄断的管理职能都非常强,并且拥有相应的行政管理手段以实现其职能。比如民航除拥有规定机票价格的权利,还拥有审批营运航线以及投入运力的权利,并对直属航空公司有人事权;信息产业部,有发放牌照的权利,有定价权;石油、电力等部门都是行政性垄断公司……”如何才能打破行政垄断?郝如玉委员建议,加快反垄断法的立法程序,打破利益制约;加快行政体制改革,反对行政垄断,约束行政行为,严禁人为制造行政垄断或者人为制造垄断企业;依法严惩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没收非法暴利,并处以罚款,真正地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