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榕明委员代表民建中央建议调整我国环境和发展政策

日期:2002-03-08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协调环境保护与自由贸易,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将是我国入世后面临的新任务。
  贸易自由化和环境保护之间既相互制约、又互相促进,关键在于如何及时、适当地调整我国的环境与发展政策,趋利避害,变制约为促进。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入世后面临的新形势,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建议在“入世”之初抓紧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环保立法与监督。应在研究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审查我国涉及外贸、外国投资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发展中国家对环境应尽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对称原则,清理与WTO相违背的规则,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二、加强对相关问题的跟踪研究和宣传。进一步加强对国际社会有关贸易的环境措施、有关环境的贸易政策以及因“绿色壁垒”而引发的贸易争端等的跟踪研究,密切关注其动态发展,及时提出应对策略。以绿色产品和环境标志为引导,大力促进我国产品的环境档次的提高。在此基础上,有系统地加强相关法律的培训、宣传普及工作,提高我国有关贸易的环境措施和政策的透明度,让广大企业和消费者及时了解“入世”对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三、加快建立跨部门之间的信息协调机制。建议国家制定有关国际环境与贸易问题的跨部门信息共享政策,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和网络,该网络应包括国务院环境保护综合主管部门、各个具有环境与资源开发与保护职责的部门、对外贸易部门、国内贸易部门等。
  四、建立设立“中国绿色壁垒工作小组”。建议国务院成立由环保、经贸、对外经贸、质量检疫、公检法等有关部门的领导、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组成“中国绿色壁垒工作小组”,联合行动,综合研究,定期通报情况,商讨如何打破外国的绿色壁垒,建立中国的绿色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