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范委员———要加强和重视农村老龄工作

日期:2002-03-05


  目前,我国六十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大约有70%居住在农村,农村是我国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的重点和难点。
  我国农村养老大体上由四部分组成。一是作为农村养老主体的传统家庭养老,供养着农村90%以上的老人;二是建国以来针对“三无老人”实行的“五保”制度;三是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农村养老保险事业;四是少数富裕农村,开始部分实行村内兴办老年公寓或养老院养老。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和农村老年人口绝对数的膨胀,农村养老的需求和目前相对薄弱的养老制度之间的矛盾将进一步显性化。
  建议有关部门围绕我国农村老龄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农村情况的养老制度和模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扶持家庭养老的政策措施,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农村养老保险的路子,巩固“五保”制度,确保农村最贫困老人的基本生活,大力发展农村合作医疗事业,探索发展农村老年社会服务业的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