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荣贵委员代表王思齐、龙志毅委员联合发言指出退耕还林必须确保农民的长远利益

日期:2002-03-08


  目前,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对退耕还林抓得较为有力,但对退耕农户今后的长远利益缺乏认真研究,农田基本建设、替代产业的培育与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等工作未能同时配套。这样,一旦国家以粮代赈的扶持力度减弱,到一定年限完全停止后,农民的利益就要受到影响,不可避免地将出现退林还耕的现象,形成新的生态破坏。这种情况,需要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因此,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结合,正确处理好生态目标与农民吃饭增收的关系。要留足退耕农户的基本口粮地,解决好农民吃饭问题。要从实际出发,科学论证,采取林草结合,并选择好造林种草的模式,找准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的结合点,要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加大沼气建设和改灶节柴的力度,在宜林荒山上注意营造薪炭林,解决好农民的烧柴问题。
  二、坚持“治山治水”与“治穷治愚”相结合,把退耕还林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结合起来,大力培植退耕还林地区的后续产业。要大力发展畜牧业,有计划地推广“公司+农户+基地+科技支撑+订单”的模式,积极组织劳务输出,注意将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以工代赈、农村能源建设等方面的项目和资金向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区倾斜,努力提高退耕还林的综合效益。
  三、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方面的政策,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和实际运作中的具体问题。
  四、进一步加强对退耕还林工作的领导,抓好落实。要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认真抓好规划。建议国家尽快批复退耕还林的总体规划,落实好各省(区)的建设规模,并切实按照规划去执行年度计划,各地也应按照上级的规划去制订自己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