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钰委员代表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建议实施“退牧还草”政策促进畜牧业同生态环境建设协调发展

日期:2002-03-08


  目前,全国风蚀面积已达191万平方公里,其中我国五大牧区中已有三大牧区成为风蚀最严重的地区。气候干旱、草原过牧和人为破坏是三大原因,而草地严重过牧又是主要原因。
  不发展畜牧业不行,不保护好生态环境也不行。如何将这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之协调发展,成为当前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去年8、9月间,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与科技部就这个问题赴新疆、内蒙古调研。当地实践证明,对于大面积草原的生态治理而言,真正行之有效的方法便是退牧。只要停止放牧,草地植被两三年时间就可以自然恢复,不用人工种草种树来治理。对于畜牧业发展而言,退牧后实行舍饲圈养,也为利用科技提高养畜质量和效益提供有利条件。对于牧民群众而言,采取退牧方法转变靠天养畜、自然放牧的生产方式后,既有利于改善生活,也有利于通过科学化、市场化经营增加养畜收入,同时也有利于子女的教育和就业。根据我们对内蒙古部分“退牧还草”试点户的调查,牧民群众对这一政策均表示欢迎。
  目前的问题在于,无论是实行舍饲圈养还是生态移民,都需要增加资金投入,而我国西北部地区尤其是牧区,多属贫困地区,并且连年遭受自然灾害,如果没有国家政策的支持,仅靠地方财力,难以推广实施。
  我们认为,当前在我国广大牧区实施“退牧还草”政策,是促进畜牧业和生态环境建设协调发展的根本性的措施。国家应把促进畜牧业和生态环境建设协调发展作为一项基本国策,下决心参照黄土高原区退耕还林的办法,在我国西北部广大牧区实施“退牧还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