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传赞委员发言认为沙尘肆虐形势严峻加快治理刻不容缓

日期:2002-03-10


  近几年来,每逢冬春季节,强劲的西北风携带大量沙尘,从坝上高原长驱而下,直逼京津。随着时代的进步,国家和社会对生态的需求越来越高,尤其是北京申办2008年奥运会的成功,给我国特别是京津地区的环境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快防沙治沙步伐,扼制沙尘暴肆虐,改善生态环境,时不我待,刻不容缓。为此建议:
  1.多渠道筹资,加大防沙治沙投资力度。一是国家尽快出台森林、草原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办法,以立法形式将补偿基金落到实处。二是改进防沙治沙、绿化建设工程中需要当地财政配套资金的政策,尽量减少贫困地区财政的匹配比例。三是国家将防沙治沙工程列入国民经济发展基本项目,提高投资标准和建设标准。四是生态工程建设增加基本预备费、补植费、工程维护费。五是有关省市设立专项建设基金,多方吸引投资。
  2.治理与脱贫解困相结合,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在工程项目区将“生态难民”转变为“生态工人”,以工代赈,使当地群众以改善和维护生态环境为生存手段。国家应创造条件,把在确实不适宜人类居住的重点生态保护地区的贫困人口外迁并妥善安置。国家应加大对京津周边地区农业的扶持力度。
  3.加大科技投入,提高治理的科技水平。国家应在有关省区设立科技防沙治沙示范县(区),以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为依托,在科研工作中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4.扩大工程建设范围,增加年度任务。国家应尽快落实“21世纪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的各项工程。并扩大京津风沙源治理工作、退耕还林(草)工程建设范围,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把河北张家口、承德两市全部纳入进来,并对这些地区按照西部开发的政策给予各项支持。同时,国家在下达年度绿化工程任务时,应按照规划进度安排年度建设任务,尽量保持年度之间的平衡,保证规划的按时完成。
  5.理顺管理体制,坚持依法治沙。国家有关部门应依据《防沙治沙法》,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管理不顺畅、政策不到位、资金无保障、计划滞后和治理速度慢等问题。
  6.吸收国外先进经验,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国家应借鉴国外由政府、企业和公众组成的“三元结构”与合作式资源环境管理模式的经验,支持发展非公有制生态经济,必要时建立生态银行,以形成全社会共同防沙治沙、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