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委员认为不久之后中外合资的诊所将越来越多

日期:2002-03-12


  我国医疗市场一直是外资觊觎的市场,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医疗改革的深化,医疗行业向外资开放已是大势所趋。
  根据1999年11月15日中美谈判达成的《中国服务贸易承诺减让表》,其中我国卫生服务部门承诺开放医疗和牙医服务两个部门。
  世贸协议制订的具体承诺:(一)跨境交付及境外消费:使患者有机会通过交互式音频、可视、数字通讯等媒体向他国医师购买咨询服务,同时也使医师间实现国际交互咨询服务。例如通过互联网进行医疗咨询、诊断、治疗和医学教育。其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方面都没有限制。(二)商业存在:在市场准入限制方面,卫生部门承诺,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与中外合作伙伴一起设立中外合营合作医院和诊所,允许外方控股。卫生部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去年出台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中外合资医疗机构允许外资比例不超过70%。在国民待遇限制方面,卫生部门要求在合营医院或诊所中,医生和医务人员的大多数应为中国公民。(三)自然人流动:在市场准入限制方面,卫生部门承诺,允许具有本国专业证书的外国医生,在获得卫生部的许可后,在中国提供为期6个月的短期医疗服务,并可以延长至1年。在国民待遇限制方面,卫生部门除国家所作的一般性承诺外不作其它承诺。
  最近,上海市正式通过《上海市市级卫生事业单位投融资改革方案》,将引进中国香港、台湾和国外的投资者参与当地的医疗事业,成立公司,准备注入上海市33家市属三级医院,使这些公有医疗机构走向企业化的道路。与此同时,并会引进国内外投资者成立合资医院,上海市政府在未来五年将投入20至25亿元人民币在医疗事业上。此举无疑有利满足社会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丰富医疗服务的多样性和多层性,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与健康相关产业的发展。老百姓可按个人需要和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不同层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