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祥福委员发言指出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加快我国小城镇建设

日期:2002-03-10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我国的小城镇建设,将其作为我国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下发了《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现就落实中央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国小城镇建设,引导其健康发展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加快小城镇建设的重大战略意义
  应该认识到,小城镇建设与广大农民群众和城镇人口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并加速现代化进程的重大步骤。
  二、健全法制,科学规划,促进小城镇规范化、科学化建设
  当前迫切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小城镇建设的法治和监督机制,既要促进小城镇建设的快速发展,又要严格规范小城镇建设行为,正确引导小城镇健康发展。
  从视察情况来看,保证我国小城镇建设健康发展的关键是制定科学的建设规划并严格实施。从根本上讲,就是要节约用地,合理用地,保护耕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这是小城镇建设的首要大事。
  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实施区域差别的城镇化发展战略
  在小城镇建设的初级阶段,富裕地区小城镇建设应该适度加快,尽快完善基础设施和城镇功能,贫困地区搞小城镇建设应该适当放慢或暂缓,切忌急于求成。西部贫困地区小城镇建设宜以市县城镇为中心和重点,国家投资也应对这些地区适当倾斜。
  四、深化小城镇建设的配套政策改革一要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隔绝体制和户籍制度,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流动;二要改革城镇用地制度,有偿使用土地。三要加快城镇建设的投融资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形成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多元投资体系,促进城镇建设自身的良性滚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