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邢文广)全国政协委员程道喜、田在玮和马国良在政协大会上呼吁,降低住房税收,解决百姓住房问题。
目前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税收政策进行了一定的调整,但与市场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住房税收仍有不合理之处,总体税负仍然偏高。
目前我国住房税收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个人所得税未能体现政策导向作用。在国外,个人所得税征管是十分严格的,在以个人所得税为主要税种的国家和地区尤其如此,但对住房消费却另有规定。如,我国香港特区对出售个人住宅时免征个人所得税,而不管住房是否升值;英国对出售个人住所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美国也有相近的做法。而我国个人出售自用住房时仍要与出售其它财产一样,按照出售价与购入价之差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制约了一部分人换购住房或为投资增值而购置住房的积极性。
同时,为了鼓励购房,保证居民居住需要,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一般都允许居民以购房贷款利息(有的国家还包括整个买房支出)抵扣个人所得税计征基数。而目前我国尚无此项政策。
上海等城市的实践证明,积极的税收政策对刺激住房消费,活跃住房市场,进而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是十分明显的。上海目前交易契税减低为0.75%(全国普通为1.5—2.5%),租赁税为按综合税率5%执行,还允许买房人以购房支出抵扣个人所得税计税基数。这些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活跃,最终也带来了税收的大幅度增长。
鉴于此,建议国家进一步调整住房税收政策:个人出售自用住房(主住宅)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允许居民以购买住房的贷款本息抵扣个人所得税计征税基。进一步调整契税税率,力争控制在1%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