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体制改革还须未雨绸缪

日期:2002-03-04


  我国的电力体制改革已是箭在弦上,广大委员与有识之士呼吁的改制可望得到落实。
  电力行业长期存在高度垄断、市场分割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二滩水电站是我国电力系统目前已建成的最大发电站,但自1998年第一台机组投产发电,就陷入了巨额亏损。其中比较重要的原因就是统一调度电力电量与市场分割的矛盾和地方保护主义的问题。
  “二滩现象”引发了关于电力体制问题的讨论。一些委员认为,类似二滩这样的项目并不是个别现象。因此,在实施“西电东送”的过程中,应设计相应的制度框架,建立起“效益优先型”、“资源节约型”、“环保友好型”、“市场导向型”机制。在前两年的政协大会上,委员们通过提案、发言等形式,提出了不少这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近日,从国家有关部门传来“利好”消息:体改方案已经确定。电网方面实行厂网分开,分别成立国家电网公司与南方电网公司;电源方面建立若干个发电公司竞价上网。今后,输电和销售还得分开,按市场规则运行。
  记者就这一方案采访了长期关注电力体制改革的朱藻文、潘家铮委员。他们首先肯定这一改革非常必要,特别是有利于打破垄断,推进西南水电资源开发与“西电东送”的实施。但也指出,方案在实行时对有的问题要考虑得更深、更细、更全面。一是大型水电、核电站建设周期很长,新方案将投资建设方分成许多单位,搞市场调节,可能会引发短期行为,导致在富余电量很少的情况下产生缺电的后果,也使竞价上网成为虚话。同时,电力结构要走向优化、减轻环保压力,需要政府行为和政策导向才能实现。发电改组为几家公司竞争,将会造成以获得更大利润为目标,难以确保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任务。所以,国家应采取有效措施、政策,进一步加快西部大水电和必要的核电开发,力争优化电源结构,确保电力发展。二是改革后科研设计将以企业为主体,这是应坚持的大方向。但有关战略性、前瞻性、公益性、共同性和基础性的研究必须由国家统筹、吃饱“皇粮”。建议国家级科研院应保留,骨干队伍应加强,促使我国在基建、生产、运行控制、设备制造等方面的技术水平赶超发达国家。三是我国的电力企业承担着许多社会责任,例如要用大量廉价电能支援农业抗旱排涝和某些高耗能产业维持生产等等。分成发电公司和电网公司后,完全按市场化运作会使这部分社会责任缺失。可以考虑由国家有关部门先组织专家评估,定出相关政策与标准,用补贴的形式给予企业一定的补助金,使企业能顺利承担与履行这部分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