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位委员联名提议用法律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和人文环境

日期:2002-03-07


  本报讯(记者乌云斯琴)殷鸿福和许其贞、崔光杰等12位委员在联名提案中建议,用法律手段杜绝长江污染、控制资源的掠夺性开发是行之有效的办法。
  委员们对近年来长江流域的资源利用不当和生态保护不力的现状十分担忧。他们用实例说明了问题的严重性。如长江上游森林资源严重破坏,加剧了水土流失,导致上游土地资源减少、土壤肥力下降,主支流水库枢纽、中下游河道淤积和洪灾频发。整个长江流域都面临着土地资源减少与人口增长的矛盾。而且,在长江流域的矿产开发中长期滥采、滥挖形成持续不断的“资源掠夺战”的后果对长江航运、防洪造成的影响也日显。目前,长江还承载着沿江数亿人的生活和工业污水、污物的“重压”,早已不堪重负。
  因此,委员们强调,只有借助法律,规范开发和利用行为才能保护长江流域日渐脆弱的生态和逐步恶化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