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五次会议提案第18号城乡建设类号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建设部研究办理营建扩大住房需求的市场机制和诚信环境提案人:郭松海界别:经济

日期:2002-03-07


  当前,我国正处在以住房消费为主要标志的城镇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和需求重点转移阶段。97年以来,我国实施鼓励和扩大住房消费的政策,加快住房货币化改革,住宅投资大幅度增加,住房市场化机制逐步形成并日趋活跃。但是,在落实房改的住房补贴政策上、在住房市场的供给、销售、中介、售后服务等诸环节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制约着住房消费,分析研究其制约因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营建市场机制和环境,进而可以促进消费,扩大住房需求。
  一、落实住房补贴的房改政策,扩大职工住房消费需求。住房货币化改革,对职工发放住房补贴,在占城市居民80%的企业职工中,约有半数职工难以落实。住房是基本生活资料,也是保障劳动力再生产的必要条件,劳动力价值中应包含住房消费部分。我国职工工资水平偏低,参照国外小康型国家的情况,住房工资含量在工资中的比重以20%为宜,而现在我国企业职工多数达不到这一比例。因此,要切实增加职工工资住房消费价值含量,企业要依据财力状况,加大住房货币分配比例,增加住房补贴,提高企业职工住房消费能力。
  二、调整住房供给结构,实现住房有效供给。目前,在部分城市的住房供给结构中,高价商品房所占比重偏高,造成供给结构和需求层次的错位,积压商品房增移。为此,政府应协助开发商,搞好市场调研,掌握市场需求信息,依据信息引导开发,根据市场和居民消费水平制定房地产开发规划,确定好经济适用房和中高档商品房的比例,为住房消费市场提供有效供给。开发商要强化竞争意识,提高住宅的科技含量和性能价格比,形成规模开发,为广大居民提供与消费能力相适应的质优、价廉又具有品牌的住房。
  三、降低商品房价格和服务价格的过高“门槛”,完善价格机制。当前部分城市房价过高,将广大中低收入居民排除在外,挫伤了人们的购房积极性,成为制约住房消费的重要因素。为平抑过高房价,应从三个方面着手:第一,住房要明码标价,增加价格透明度。有关部门要引导房地产经营企业完善价格计量机制,并剔除价格中不合理的部分,严禁乱收费、乱摊派;第二,制定房地产中介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和牧业管理服务分类定价标准,防止服务机构对消费者过高要价,增加消费者负担;第三,建立房价走势监测制度,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地块和楼盘指导参考价,遏止开发商高价暴利售房行为。
  四、为住房消费创造诚信经济环境。在住房市场中,开发商或代理商与消费者在地位上不平等,在信息上不对称,前者往往以虚假广告、不规范合同、不真实价格出售、不兑现承诺等行为,欺骗消费者,侵害消费者权益,导致购房者入住纠纷频繁发生,2001年房地产被人称作是“高利润率,低信用度”的行业。诚信是企业、行业发展的基础。房地产行业、企业应珍惜诚实信用,加强自律,积极有效地开展承诺销售“放心房”、“放心中介”宣言活动,讲信誉、重质量,解除购房人的后顾之忧:同时,在依法监督之外,要建立起住房失信约束惩罚机制,净化住房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住房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