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五次会议提案第196号交通邮电类7号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信息产业部研究处理关于电讯费必须调整的提案提案人:卜仲宽界别:工商联

日期:2002-03-07


  近几年来,电信垄断与高额的电话收费,已成为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对此亦十分关注,提出了改革的议案和提案。我在全国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电话费必须以秒计算,以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提案。有关部门从2001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次被称为“七降一升”的“电信资费结构性调整”,初看让人感到电话费下降了,但经过一年多的实践,老百姓感到资费有增无减,“七降”不足抵消一升,更何况有些明的是“降”,实质是“升”呢!如国内长途取消了双休日和国家假日的半费优惠,晚间电话,原来是晚上22时到明晨7时半价,新办法是晚上24时后开始半价。又如,拿老百姓使用最多的市话来说,原来每3分钟0.18元,现调整为“3+1”的办法实行,即前3分钟仍为0.18元,以后通话时间每增加一分钟话费0.09元,而6分钟后,则上升为0.11元/分钟,打一个9分钟市话,由原来的0.54元涨到0.72元,如果打1小时,话费则由3.6元/小时涨到5.31元/小时,涨幅近50%。
  取消电话初装费后,仅去年上半年有关部门统计新增电话1951万户,增幅13.5%,但同期市话收费额却下降了1.29%,这是为什么?难道不是损害消费者利益所致的吗?因此,我认为:市内电话收费标准急待下调,双休日/假日的长途电话收半费的规定应恢复。这样既方便老百姓多打电话,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也能充分利用电讯部门资源,提高营业额。对于这个“双赢”办法,我建议信息产业部要认真加以研究,完善电讯资费调整办法,促进老百姓电信消费,以利更好地发展我国电信事业,提升电信产业的层次,努力与国际通讯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