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农村少数民族基础教育发展的七条对策

日期:2002-03-10


  本报讯(记者钟钢秦志勇)聂荣贵、吴正德、冯元蔚等委员指出:少数民族大多居住在偏僻边远、交通不便、自然环境恶劣的山区乡村,基础教育相对落后,这不利于提高民族素质。因此,他们建议:一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力度,引导少数民族同胞转变观念,自觉履行义务教育法规定的责任。并通过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督促家长送子女上学。二是通过增加投入、建立少数民族教育基金、加大教育扶贫力度等方式,解决特困生就读、控制学生流失、改善办学条件、充实师资队伍等问题。三是招生并轨、就业双向选择,在市场发育不完善和经济欠发达的少数民族地区,造成了农村少数民族学生上学就业难。因此,要根据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特殊政策,优先安置少数民族毕业生、特别是师范生当地就业,提高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四是通过短期培训、专门培训、定点培训及教学观摩、交流、研讨等形式,提高民族师资的素质。还可用提高经济待遇的办法,吸引外地大中专学生、公办教师到民族地区执教。五是合理调整农村学校布局,研究并创造条件在民族乡创建九年一贯制试点学校或进行小学寄宿制试点。逐步引进现代教育技术,开设计算机和英语教学。六是在市州城市中学增设民族初中班,面向少数民族农村地区招收初中生,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学习上的困难,使他们能顺利完成学业。七是建立农村少数民族教育研究和评估制度,以便随时随地依据情况制定对策,及时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