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筐螃蟹”现象不能再续演———委员呼吁社会保障法早日出台

日期:2002-03-09


  在经济界委员小组讨论会上,吴敬琏委员把当前社会保障的不健全和混乱状况形象地比喻为“一筐螃蟹”,指出这种状况不能再继续下去了。他的意见得到了其他委员的赞同,纷纷呼吁尽快制定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何谓“一筐螃蟹”?吴委员分析说,计划经济时代的劳动者低工资、低收入,政府没有给予应有的补偿,而让现在的职工养以前的老职工;现在的职工由于企业效益低或破产无力缴纳社会保障金,以买断工龄了事,医疗和养老得不到保障;在一些效益较好的行业,20世纪七八十年代退休人员的待遇大大低于现在退休职工的待遇,因此造成心理不平衡。
  水天长委员去年关于制定社会保险法建议的提案,已经得到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的回复: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社会保险法列入了立法规划,经过数易其稿,现在一部分涵盖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各社会保险项目在内的草案稿已经形成。目前,该部正在抓紧草案稿的修改完善工作,争取早日通过国务院审议,最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水天长委员对记者说,如果弱势群体问题得不到解决,将影响社会稳定。她认为,社会保障法应及早出台,而且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张圣坤委员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立法滞后、统放不分、资金短缺是社会保障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他建议尽快制定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社会福利法等社会保障基本法律,尽快形成针对社会保障制度的稳定的财政拨款增长机制,将利息税、个人所得税、遗产税等用于社会保障;继续通过国有股减持、资产置换、土地拍卖等方式变现部分国有资产,以补偿中老年职工养老基金的不足;强力推进社会保险扩大覆盖面工作,同时规范缴费工资基数;发行特种国债,专门用于社会保险改革;将社会保障基金与资本市场有机结合,确保基金增值,同时应重视资本市场的风险。
  委员们还指出要切实重视被长期忽略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农村人口同样需要社会保障。尤其在数以千万计的农民实际上已经离开土地后,这种需求更加迫切。因此,国家为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承担相应的责任是应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