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造假后患无穷

日期:2002-03-10


  张家林委员在一份提案中指出,金融机构参与造假,出据并不存在的资金到位银行凭证,使虚假注册得以实现,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不容忽视。
  张委员说,多年来,社会上常发现一些注册资金巨大,但实际并无资产的空壳公司。过去这些虚假注册的空壳公司大多采用买通会计师事务所,获取虚假验资报告的方式注册。但现在一些金融机构也参与了造假,出据并不存在的资金到位银行凭证,使虚假注册得以实现。如去年中国大恒集团被人用虚假合同诈骗人民币250万元,此后公安机关很快将诈骗者抓到。在侦察审理中发现,诈骗者得以顺利完成虚假注册和提走赃款,主要是依靠北京怀柔某农信社向会计师事务所出据的虚假的资金到账的银行凭证。该农信社是怀柔工商局指定的验资银行,该行无视有关法规,为诈骗者向验资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投资款1750万元现金到账的银行凭单,此后诈骗者完成空壳公司“北京中信投资有限公司”的验资,注册自然一路畅通无阻。因怀柔某农信社并非诈骗活动的直接参与者,所以司法机关无法追究其责任。
  张委员强调,银行参与造假危害巨大,不仅会出现虚假注册,而且审计、评估、防止上市公司作假账都变得无法操作。他呼吁,这类现象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尽快制定相应法律法规及措施予以杜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