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贫困群体的孩子走进学堂

日期:2002-03-11


  贫困群体子女失学多
  无论是在小组讨论还是在大会发言中,记者都能听到委员们发出的“贫困群体孩子上不起学的现象应引起重视”的呼吁。
  一位委员指出,九十年代初,部分农村中小学生辍学率大约在4%—6%之间,初中生初三时的辍学率大约在10%—15%,现在这个数字已上升到30%左右,个别贫困乡村的初三学生辍学率竟高达50%,远远高于“普九”验收规定3%的底线。
  相从智委员反映:在部分农村和困难的工矿区,失学青少年找不到职业就和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有的甚至走上犯罪道路。有一个老煤矿,矿工居民区50%—60%的家庭子女因各种劣迹被司法机关处罚过。
  交不起学费是主要原因
  许多委员曾深入基层调研。他们发现,弱势贫困群体子女就学难的原因有以下四方面。
  ——城市贫困群体由于生活困难,往往引发家庭矛盾甚至夫妻离异,从而危及到子女。
  ———生活在温饱线下的农民很难支付得起每年百元以上的学费和书本费。子女上学使其背上了沉重的债务。
  ———公办学校相对高额的借读费、赞助费和学杂费是外来务工者子女就学的门槛。
  ———一些地方的教育部门乱收费现象严重,大大超出了家长承受能力。
  开展救助工程
  如何让贫困群体的孩子走进学堂?
  相从智委员建议:国家应设立专门教育经费,对贫困地区农村和困难的工矿区中小学校实行免费教育,强制适龄青少年入学。对于达到初中文化以上的社会弱势群体子女,有的实行助学金,有的组织到职业学校学习。
  邹时炎委员说,社会助学活动要多形式多方面开展,凡符合国家法规开展的捐资助学活动,都应予以支持,吸纳社会上的闲散资金,调动国内外各方人士、各界力量参与捐资助学活动。
  王录生委员建议: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法,让已经迁入城市的农民子女享受与城市孩子一样的受教育权利。对符合义务教育要求的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给予奖励和资助。
  对外来务工者子女,要由流入地政府牵头,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加强对其入学、转学、学籍、考评等的管理,督促各级各类学校抓好外来务工者子女的受教育工作。
  张守义等委员提出,应鼓励退休教师到流动人口子女学校任教,提高该类学校的水平。
  公立学校要帮扶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王大明等委员建议,要建立教育收费听证制,规范和约束教育收费行为。包括学生和家长在内的社会各界,对收费标准确定的原则、学生培养成本计算的依据以及收费项目的确定、收费标准的高低等问题参与讨论,使收费透明、规范、合理。有关部门应明确借读收费标准并降低收费,取消赞助费和其他不合理的收费,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予以部分免除学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