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法律的缘起

日期:2002-03-13


  “两会”期间,记者见到了提出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代表之一,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建广西区委副主委刘庆宁代表。
  刘代表与记者的话题从2000年4月说起:“当时,我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一个联合调查组,对全市海滩涂的使用管理和养殖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沿海地区各项海洋产业使用海域进行开发利用活动日益频繁,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
  “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海域使用管理尚无法可依。”由此,刘代表想到,全国各沿海地区可能都会不同程度地存在类似问题,亟待通过制定一部专门的法律来规范海域使用的程序,建立海域作用的规则和制度。于是,他请当地海洋局的同志帮助搜集有关资料,并几次与他们一起深入基层调研,充实资料,写出了《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议案》,并于
  2001年3月在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领衔提交大会。同时提交这方面议案的还有解放军、辽宁、福建等代表团的代表。
  5月初,刘庆宁受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来到东兴市江平镇,调查巫头村与江龙村发生的海滩涂纠纷:由于无法可依,一些村民争海霸海、对海滩涂围而不养、围多养少、围海出租、无序开发使用,再加上管理不善等原因,当时在短短的一周内,就连续发生群斗伤人、堵塞交通、群众上访和开(砂)枪打人等事件。在妥善处理纠纷的同时,刘代表还有针对性地了解了涉海部门、沿海干部群众对立法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6月初,刘庆宁接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通知,要他列席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参加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草案)》。6月26日至30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一审,刘代表将来自基层的意见和建议提交到会议上。这些意见和建议有的被吸纳到后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之中。第23次常委会再审,第24次常委会三审通过。前后不过4个月的时间。中国的海域使用和管理有法可依了。
  此时,距刘庆宁代表第一次调查也不过一年半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