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我们手里的这把“伞”还不够完美,但它毕竟正在为我们遮挡着风雨聚焦“保护伞”: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关于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话题

日期:2002-03-12


  被称为“保护伞”的社会保障制度,受到了全国人大代表们的极大关注。
  社会保障:谁最需要?哪里最需要?
  来自柳州化学工业集团公司的廖能成代表说,离退休人员的安置问题是我们国有企业最头痛的事了。一些企业的领导到50岁后就想尽办法调入政府部门,原因是企业退休人员的工资比政府部门低。
  来自广西的吴承德代表说,我们那里是苗族聚居地,由于财政困难,确保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费发放问题就显得更突出。同在广西的岑鸿平代表呼吁:不仅要重视城市的弱势群体,还应该关注广大农村的低收入者,如“五保户”、贫困地区的农民等。他们的社会保障问题应尽快纳入到社会保障的范畴。
  王昭钺代表说,就弱势群体而言,在吃饭、住房、看病以及子女教育四个问题中,最突出的是看病和子女教育。据北京社科院的调查显示,在领取285元城市救济金的家庭中,平均每月用于子女教育方面的资金达到29元。这些钱可以支撑孩子完成义务教育,但用于中高等教育就难以为继了。因此国家和各级政府应该建立教育扶贫基金,并动员社会力量扩大基金量,帮助有条件的贫困家庭培养一个中专以上学历的子女。改变弱势群体的一条长远之路,就是教育扶贫。
  社会保障:急需立法?怎么立法?
  方皓代表说,现在亟待建立一个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目前在社会保障资金的运作机制上还有着明显的政府行为色彩。朱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使所有符合条件的城市贫困居民都能得到最低生活保障,做到应保尽保。但有些地方在实际操作中却出现了偏差,劳动保险资金筹集发放的社会化机制建设落实也还不到位。因此有必要加快社会保障体制试点工作的推进速度,使社会保障最终走上法制化轨道。
  曾在河南省民政厅做过18年领导工作的杨德恭代表说: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光靠政府条例是远远不够的,立法必不可少。云南省保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培光代表和其他30位代表一起提出议案,建议全国人大尽快制定社会保障法。他们认为社会保障法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该法应涵盖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五种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社会保障;明确国家、用人单位和职工等社会保障主体之间的关系及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明确执法主体及其权利和责任,有权对不参统、不按规定缴费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给予制裁和处罚;各个项目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征缴、管理、运行、发放和监督的有效机制;违反该法的处罚规定等。
  社保试点:直面矛盾,敢于碰硬?  ∽魑笾肮ぷ疃唷⒗胪诵萑嗽弊疃唷⒁彩窍赂谥肮ぷ疃嗟氖》荩赡枪裨喝范ǖ娜ㄒ煌菩猩缁岜U咸逑凳缘憬ㄉ璧氖》荩8鹤盼缁岜U咸逑到ㄉ琛疤铰贰钡淖饔谩D抢锏氖缘愎ぷ髯龅迷跹?  据介绍,目前辽宁省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已基本确立。到去年底,全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人员达51.5万人,重新安排了83万人就业,实现了“两个确保”。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企业为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人均补偿7661元。全省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从70万扩大到106万人,占城市总人口的5.6%。全省参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的人数达350万人。辽宁省委书记闻世震代表认为,辽宁的社保试点改革还存在社会保障资金不足、保障水平低、覆盖面还不够、部分群众的思想观念落后于改革进程等问题。今年要加快推进试点工作进程,力争初步建立起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
  据民政部近日宣布,截至今年1月,全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已达1235万人,其中90%以上是困难职工和失业家庭成员。目前全国已有北京、上海、广东、江苏、黑龙江等12个省、区、市基本实现“应保尽保”。还有报道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出,今年将采取措施把失业率控制在4.5%,新增就业800万人。
  尽管我们手里的这把“伞”还不够完美,但它毕竟正在为我们遮挡着风雨。